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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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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09-08 16:53:56 打印此页 关闭
 济南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 

 再出狠招!


不佩戴头盔、无牌上路、
非法加装棚架装置、
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
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
对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驾乘人员
将进行“召回式”处罚

同时
电动车“下楼”,对策来啦!

另外
济南首个
“非机动车违法采集专用电警”系统已启用
分布9个路口

具体安装点位见文末

“召回式”处罚!
济南再出大招
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9月2日,在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松介绍,济南交警将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加大城市主次干道、城市重点路口的警力投放,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非法加装棚架装置、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依托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系统,组织开展视频会战,集中对上述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攻坚,逐一落实“召回式”处罚模式,坚决打消侥幸心理,规范引导文明出行。
  
另外,针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济南交警将加大现场教育力度,通过“3选1”,即:现场手抄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按照交管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及发布交警提供的事故视频,并转发个人的朋友圈,集赞或评论20个以上;在路口手持“一盔一带”劝导旗,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宣传倡导10人以上三种教育形式选择一项,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提高市民佩戴头盔的自觉性。
  
另外,对于不佩戴头盔驾乘电动车的一律采集驾乘人员信息,固定证据材料,第一时间传递到市文明办,由市文明办甄别确定所在单位,全市范围内组织通报,压实单位管理责任。

电动车“下楼”,对策来啦!
济南老旧小区将补建“车棚”
今年6月份,应急管理部发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8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据统计,我市挂牌电动自行车已达300余万辆,今年全市接警处置电动自行车火灾51起,其中充电起火28起,在使用过程中自燃起火的有17起,因为玩火等其他原因引燃的有6起。
  
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趋稳,但火灾风险无处不在。下一步,济南将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继续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和腾讯视频号等平台,向市民群众解读《规定》。同时,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以案说法,更加精准的发布警示信息,引导市民警惕身边隐患。在热心宣传的同时,将借力《规定》实施,市消防救援支队继续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对市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隐患联合执法,对占堵消防通道的车辆“贴罚单”,对电动车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的居民,耐心劝导,严格执法,对消防设施损坏失修的,严肃追究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保机构责任。在查处违法的同时,济南将积极指导街镇、村居和物业公司,在老旧小区补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车棚,联合住建部门将新建社区的电动自行车棚纳入验收项目,积极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的现实问题。
  
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乱象,根本还在业主自治管理。济南将对全市物业企业进行集中宣教、约谈、培训,指导、推动业委会、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协商建立电动自行车有序管理机制,最大化发挥自治作用。

遇到电动车楼道停放、
“飞线充电”等行为
制止无效可向消防部门投诉

据发布会消息,公安机关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方面采取了依法严格治理等四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严格治理。公安机关配合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城管等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环节,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日常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近年来,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12次,结合治安防范、复杂区域整治、节日安保等工作开展综合治理50余次。通过治理,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是督促落实责任。督促村(居)委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及时劝阻、制止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反映。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对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安派出所协助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导致发生亡人或较大财产损失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公安机关联合有关部门,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传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火灾防范能力。

“非机动车违法采集专用电警”

系统已启用

这9个路口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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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全市首个“非机动车违法采集专用电警”系统在历城区率先启用,在辖区二环东路山大北路路口等9个非机动车违法相对高发的路口,安装非机动车违法采集专用电警点位20处,以设备代替警力,实现“违法行为自动采集、人员身份系统核验”功能。

  
目前,历城辖区20处非机动车违法采集专用电警已经投入使用。近一个月的时间,非机动车违法采集专用电警系统采集后经人脸比对,共确定未佩戴头盔的非机动车不文明骑行人员1000余人,经数据分析比对出的属于历城辖区居民400余人已经全部通报到所在辖区办事处或单位,进行落实整改,对其中30名文明单位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头盔工作人员,历城交警大队汇总上报历城区文明办,由历城区文明办进行通报、曝光,并纳入文明单位动态管理,使辖区电动车头盔佩戴率得到整体提升。


“历城辖区在全市率先安装了针对非机动车道违法采集的专用电警。目前,通过电警采集的数据进行梳理,对无牌电瓶车及骑行电瓶车不戴头盔行为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和公安身份信息进行比对,对接历城区文明办,将相关情况通报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所在单位,由办事处居委会社区网格员上门宣传动员,对电警系统采集到的电动车不挂牌和不戴头盔的违法及不安全行为予以解决。”

历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魏景伙介绍,前期已经对12辆无牌电动车和400余名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的驾驶人进行了精准的跟进式的管理和上门劝导,后续将通过非机动车违法采集专用电警采集的数据进行比对,针对二、三轮摩托车等机动车逆行、不戴头盔、假套牌等违法行为非现场录入处罚;

对非机动车逆行等违法行为,由指挥中心和辖区中队进行空地配合进行查处,实现违法证据实时传输到执勤民警警务终端作为非机动车违法证据,形成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查处流程闭环,并对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及不文明行为通过路口大屏实时进行曝光;

同时,对电瓶车违法行为实行召回式处罚。非机动车违法采集专用电警系统的安装,在非机动车道交通违法行为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提升群众文明程度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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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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