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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被淹,楼上九户被判承担9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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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3-14 10:12:08 打印此页 关闭
小何遇上了一件让他快“崩溃”的事:家里“水漫金山”,溢满了来自粪池总管道里的污水和粪便。因为找不到具体的“肇事者”,他将楼上9户人家及物业公司一同告到了昆山法院。近日,该案有了结果,法院判决小何与楼上9户人家一同承担11万元的财产损失。



家中粪水漫溢
管道中发现砖块等垃圾

小何的家在昆山某小区一栋居民楼的二层。让其没有想到的是,去年的一天他外出回家,打开家门时,自己竟一脚踩进了污水里,定睛一看,整个房屋地面到处是粪便、污水,客厅、餐厅、三个房间、厨房、卫生间全部被浸泡。
小何立即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派人到达现场,经过专业维修人员检查,发现该楼粪池的总管道内尽有一块红砖碎块,另外还有手机、卫生巾、避孕套、布条、头发等各种垃圾。
这些杂物堆积堵塞了粪便总管道及下水道,导致粪池内的粪便从淋浴房内往上泛,直致小何家整套房子全都浸泡在深度超过四厘米的污水里面。不仅如此,粪便污水从木地板漏至地板底下,同时墙体及天花板墙皮脱落,客厅内的电视、音响等设备均遭不同程度损坏。

向楼上住户与物业索赔
均未果

面对一片狼藉的房子,小何向小区物业公司以及3楼至11楼的9户业主提出了赔偿要求。

然而,物业公司认为小何房屋内反水并非公司所为,物业公司还称,自进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后,小何至今也未缴纳过物业费。物业公司接到小何通知后,仍当场派人检查,并及时排除污水总管中的杂物,避免小何家继续反水。物业公司还认为,反水覆盖全屋并非短时间能形成,是因为小何长时间不住在家里所造成,身为业主疏于对自身财产的管理,从而扩大损失,小何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与此同时,业主们也以对外出租、仓库使用、长期不在家等理由不认可小何的赔偿主张,拒绝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小何将小区物业公司以及楼上9户业主一同告到了昆山法院。

判决
自担一成责任
其余楼上平均分担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造成小何房屋卫生间地漏反水的原因系管道堵塞,在于个别业主使用不当造成,保险公司公估报告中认定受损财产损失金额为11万元,小何予以认可。

由于使用该管道的任一业主都有造成该管道堵塞的可能,无法确定堵塞排水主管道异物的直接来源,亦无法查明造成排水主管道堵塞的具体责任人,无法确定责任比例,故对于小何的损失,应当由包含小何本人在内的各业主共同平均分担责任。而物业公司并非侵权人,小何主张其承担责任没有依据,不予支持。

据此,昆山法院依法判决该起事故中的11万元财产损失,由小何自担10%,其余90%损失由楼上9户业主平均分担。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对于小区业主来说,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对于这一案件遇到的情况,律师告诉记者,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如果造成损害,自然应当给予赔偿。



来源:物业管理服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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