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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协:物业服务企业要为充电桩配建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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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7-21 14:52:15 打印此页 关闭

新华舆情监测系统数据显示,6月份,物业管理行业受媒体关注度明显提高。全网有关“物业管理”的报道共计50563篇,较5月份增加8300篇。其中,以各级党报、党刊、晨报、晚报、都市报等官方媒体为代表的平面媒体报道量为2839篇,较5月份增加639篇。从内容来看,“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的话题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多起涉充电桩纠纷物业方败诉





据监测,本月曝出多起充电桩纠纷案件,均以物业服务企业败诉收场。据人民网6月30日报道,一位来自四川宜宾的网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宜宾市委书记留言反映,该网民准备购置一台新能源汽车,但其小区以“小区安装充电桩,消防过不了”为由,拒绝该网民安装充电桩。不过,最终在当地住建部门介入下,得到妥善解决。

事实上,业主与物业针对安装充电桩问题“交锋”由来已久。今年上半年,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关于物业拒绝安装充电桩的网民投诉数量整体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网民所投诉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电容量不足为由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二是以消防设施不完善为由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三是收费不合理。

舆情点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快速发展。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近日曾公开表示,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已从2012年年底的2万辆攀升至2022年5月底的1108万辆,突破千万辆大关。自2015年起,产销量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充电需求日益增长,不过对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性,不少物业服务企业一直心存疑虑,特别是一些老小区,物业方往往选择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

事实上,早在2016年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提出,推动解决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题,并拟分批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地重点城市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

值得关注的是,在今年7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稳定增加汽车消费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修订、发布了一系列标准规范,明确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对于新建居住区,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对于既有居住区,将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对于充电设施安装,将指导地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告知业主安装充电桩的前提条件和注意事项,对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的,及时提供支持和必要的协助。

在此背景下,物业服务企业宜转变思想、顺势而为,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积极推动社区充电设施配套建设,为业主等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周到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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