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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物业服务、建设和谐社区 济南出台物业管理16条“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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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09-13 14:50:52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明确16条措施,进一步规范各方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全方位推动泉城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网络


回应业主关切畅通多方沟通渠道


为了促进小区管理共商共建,《通知》提出要实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物业企业、业主三方连线,对业主提出的求助、咨询等问题做到接诉即办。此外,小区内要落实每半月一次的物业小区项目经理“接待日”制度,对业主反映的涉及小区综合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问题推行“经理吹哨、部门报到”,实现小区问题未诉先办。对于业主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物业企业应在问题解决后将结果在公共区域张贴向业主反馈,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另外,为了提高物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效率,物业小区设置并公示24小时物业服务电话,建立小区、楼幢、单元间物业服务人员与业主微信工作群,及时公开信息,回应业主诉求。


扫除监管盲区实现透明服务


出了事情找谁管?物业费用到底花在哪?为了方便业主了解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基本事项,解决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通知》要求住宅小区要公布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清单,具体包括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约定清单、有偿服务清单、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职责清单,保证物业服务的公开透明,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通知》要求,压实市、区县、街道、社区职责,在物业小区内开展常态化日常巡查检查,并从法定义务职责、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物业承诺兑现情况等方面对物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实现综合执法力量进小区常态巡查,督促物业企业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物业管理的质量与水平,直接关系到居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因此,《通知》明确要支持物业企业做大做强,通过骨干引领、以点带面,推动物业企业向多领域延伸服务链条,搭建全市物业供应商服务平台,为业主提供全过程的生活服务,持续擦亮“泉城物业·服务全程”品牌,创建“泉城红色物业”星级社区、星级企业、星级小区。


此外,《通知》还要求不断推动物业服务创新,对矛盾纠纷突出的住宅小区开展“信托制”物业服务试点,实现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在国家法律、地方条例的基础上,《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物业“行规”,充分保障各方权利,为政府、企业、业主搭建起协商共治的平台、桥梁,开通物业企业与业主的连心线。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各部门抓好《通知》落实,引导各方深化交流协作,聚力构建和谐,助推建设宜居城市,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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