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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个物业常识,学一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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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3-28 14:05:45 打印此页 关闭
二十一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
哪些属法律禁止的行为?
违者将承担什么责任?

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2、占用、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移装共用设备;
3、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侵占绿地、毁坏绿化;
5、乱设摊位、乱设集贸市场;
6、乱倒垃圾、杂物;
7、在建筑屋、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8、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违反上述12、3禁止行为,由区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上述规定45678禁止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罚。

二十二
改变住宅使用性
有什么规定?

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并报区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二十三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有什么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除执行任务的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外,机动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极其收费的规定。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的区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车辆停放的收益应当纳入物业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

违反上述第一条规定,由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期限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四
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
有什么规定

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的,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定协议,并支付设置费用。

违反上述第一条规定,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五
物业公司应当如何对装修住宅活动
进行指导和监督?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装修住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法律禁止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由市房地局或者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六
物业维修基金
如何设立和使用?

公有住宅和新建普通内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应当设立物业维修基金。

新建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可以设立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设立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按市物价局、市房地局联合规定:内销商品住宅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修缮基金。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修缮基金。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也应同时缴纳上述两项费用。成本价即当时房改年度出售的公有住房的成本价,如1996年度的成本价为1198元。

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帐户,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取利息。住宅出售单位不按上款规定,由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维修基金应当用于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不得挪作他用。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二十七
常见的物业费纠纷
以及解决方法是什么?

1、业主无理拒绝交费

解决方法:对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判令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

2、以不居住、未使用为由拒交物业费或其他费用

解决方法:A、此项抗辩理由不成立,包括以此理由拒交供暖费的,也是不成立的。B、物业成本照常发生。

3、以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交物业费

解决方法:A、关键看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约定,且不能拒交,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减免。B、物业公司做到有计划、有记录。要进行卫生巡视。

4、以被盗、跑水、物品损坏等由拒交物业费

解决方法:A、关键看物业公司是否有过错。B、物业公司如何承担举证责任,需明确是侵权纠纷还是合同纠纷。

5、以物业公司收费不实,拒交物业费

解决方法:物业收费不实,法院判决据实收费。

6、以人身、财产受到损失,拒交物业费

解决方法:A、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为由,可以适当减免,但必须通过诉讼提出。B、法院个案判决,是否涉及其他业主?需要具体分析。

7、因公共费用分摊不合理拒交物业费

解决方法:对于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绝交费引起的纠纷,一般情况下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合理确定各个业主应分摊费用的基础上,判令相关业主支付其应分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

8、因未签订书面合同拒交物业费

解决方法:诉讼中,业主不可以未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为抗辩理由而拒不同意补交物业管理费用。业主事实上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并因此受惠的,这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已构成事实上物业管理关系。法院根据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参照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或同类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判决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9、房产流转中原业主欠费问题

解决方法:A、原业主承担以前拖欠费用,新业主承担购买后的费用。B、如果没有办理物业交割手续,不影响承担责任。

10、拒支付滞纳金

解决方法:对于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约定请求一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滞纳金数额过高的,会依据欠费方的请求予以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滞纳金一般不应超过欠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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