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不一定。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平等合同关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公司对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不是“保证”,也不是“负责做好”,而是“协助做好”。在符合法律要求、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履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义务”。
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1、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即“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2、物业公司的违约行为与业主遭受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即“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
监控的主要作用是事后提供违法、违规事件的证据;其次是事中可实时观察小区动态,事先震慑拟违法、违规分子。
由于监控是静态的,多画面的,而违法、违规行为一般有一定的假象。
因此,即使是专职的监控人员,要求其确保能及时 判断出所有可疑现象,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也是无法达到的。
2、强调安保员并无脱岗等失职行为。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义务,不应赔偿损失。
1、首先建议业主报警(业主不报警时,可由秩序维护员代报)。2、记录情况。3、报告当班中队长。4、当班中队长到现场接待警察,安抚业主,报告项目负责人。5、协助警察调查取证、协调处理。6、跟进、回访。
警察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时(指半小时后或约定时间过后仍未到达),应告知业主,并再次电话报警,必要时直接到派出所报案。秩序维护员做好报案记录。同时注意保存好监控录像,并保护好现场。
具体措施:1、安抚业主情绪,了解事情经过,建议业主并协助业主报警。
3、告知业主物业服务范围,并留存相关巡查记录及录像等相关资料。
4、加强对小区内的安全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及人防、物 防、技防的结合效用,充分发挥巡逻人员巡防、联合相关 部门,例如居委会等人防力量,积极发动业主参与,加大夜间巡防力度及密度。
5、张贴温馨提示,提示业主注意检查门窗是否安全,发现可 疑人员及时告知物业公司,减少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