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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多个区发布核酸检测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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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8-10 21:46:08 打印此页 关闭

当前国内多地发生

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济南疾控日前发布紧急提醒后

近日

济南多个区陆续发布通告

事关核酸检测、场所码





莱芜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省内也有疫情发生,为积极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就全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积极参加社区筛查,完成“一周两检”。全区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莱工作、居住人员本周推荐完成两次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朋友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参加所在社区(村)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同时,我区共设置了60处“愿检尽检”核酸采样点,其中24小时采样点16处,并依托“高德地图”“百度地图”进行明确标注,若因工作冲突、个人疏忽等原因未参与社区常态化核酸检测,请自觉到“愿检尽检”采样点进行补检。


二、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实现“应检尽检”。对冷链冷库、进口非冷链货物、快递、外卖、酒店、装修装卸、交通运输、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餐饮、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全部纳入重点管理对象,严格按照规定频次100%落实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健康监测”。出行前及时了解出行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可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渠道查询,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1.对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主动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管控措施,按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2.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入(返)济人员,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

5.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6.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自觉使用场所码,一律“扫码通行”。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文化娱乐、旅游景点、商场超市、健身场馆、宾馆酒店、药店等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查验“场所码”,查看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行程信息,形成“扫码通行”的良好习惯。


五、履行法定义务,压实“个人责任”。落实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要求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对无故不参加检测、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检测、给全区疫情防控带来风险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全民同心、携手抗疫!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守护健康莱芜。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章丘区

关于加强全区核酸

检测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国内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尤其是新冠病毒变异毒株隐匿性强、传播速度快、潜在风险大,容不得半点疏忽懈怠,存不得半点侥幸麻痹。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做好科学精准防控,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全区核酸检测工作通告如下:

一是要思想重视。核酸检测是当前疫情防控最有效手段,现在变异毒株感染者大多症状较轻,多数为无症状感染者,难以及时发现,只有通过核酸筛查才能第一时间发现感染者,迅速控制传染源,有效缩小疫情波及范围。今年国内多地疫情防控工作中,多轮次的社区核酸筛查无不发挥“利器”作用。

二是要积极参检。经过不断的调整完善,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更加合理,可以实现就近便利参与核酸检测,请全体居民按照村(社区)最新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常态化核酸检测。

三是要及时补检。按照每个街镇至少4个 “愿检尽检”采样点的要求,全区共设置“愿检尽检”采样点73个,其中24小时采样点19个,若因工作冲突、个人疏忽等原因未参与社区常态化核酸检测,请自觉到“愿检尽检”采样点进行补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

四是要加强监督。广大市民朋友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积极履行法定义务,配合属地的安排部署,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对无正当理由、经工作人员提示仍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明文件、信息的,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章丘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长清区

关于在全区进一步强化

应用“场所码”的公告



“场所码”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工具,可实现出入场所人员信息的自动化登记和健康信息的核验,有效加强了疫情溯源和监测,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强化“场所码”应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场所码”应用范围

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经营性服务的各类场所及人员出入较多的各类场所,均应使用"场所码",主要包括: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二)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场所;(三)各类企业,各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四)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五)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六)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


二、“场所码”应用管理要求


1.“场所码”应用范围内的各类场所,必须申领使用“场所码”并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场所码”应打印并张贴至醒目处。
2.各类场所在入门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场所码”查验工作,所有进入人员经核验后方可入内,对无智能手机或不能扫码系统的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应当保留手工信息登记措施,确保进出人员逢进必检、不漏一人。
3.各类场所对于发现的“健康码”异常人员,应禁止其入内,并按照规定落实相关要求。


三、“场所码”使用监督

检查前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场所码申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5家单位进行了治安管理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督导检查组将针对“场所码”申领使用情况进行再次抽检,对因不申领使用“场所码”或“场所码”使用不严格,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个人出入有关公共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或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6日


来源:山东经济新闻(以上内容为整理转载,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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